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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春风晚霞 于 2019-6-29 07:05 编辑
由于当前的实数系统由有理数和无理数两大子系统构成。其中有理数包括:整数、分数、有限小数和无限循环小数。无理数包括无限不循环小数。这与jzkyllcjl先生“无理数的十进小数表示都是永远算不到底的事物, 所以无尽小数都不是定数.”“术语无尽小数中的无尽是无有穷尽的意思,所以它是永远写不到底的事物,它不是定数、不是实数”的认知相悖。所以jzkyllcjl先生认为“现行三种实数理论 都需要改革”。为此jzkyllcjl先生提出了改革现有实数体系的意见,可惜的是“58年来一直遭到数学界的反对;只是最近看到西安《纯粹数学与应用数学》需要省级以上的基金资助的意见后,笔者才向学校领导提出了要求。校领导答应出钱,但需经过专家审查,但半年多来,竟然得不到数学界的审查;其实笔者58年来多次请求我校与外校数学教师审查,他们都是拒绝的。”面对这种世人皆醉我独醒的局面,jzkyllcjl先生懊恼愁怅。“子规夜半犹啼血,不信东风唤不回。”对于jzkyllcjl先生执着地追求,我真不知说什么好。为使jzkyllcjl先生在今后的奋斗中少走弯路,我将数系扩充原则附后,供jzkyllcjl先生参考。但愿能在我有生之年分享先生成功的喜悦。
附:数系扩充原则:
①扩充的目的:在原数集中某种运算不封闭,在扩充后的新数集中该运算封闭;
②扩充后的集合要扩大:进行的每一次扩充都是从一个较小的原数集扩充到一个较大的新数集,且使得原数集是新数集的一部分;
③保持原有的运算:进行扩充时,要使原数集中所能够进行的运算在新的数集中有意义,并且当把原数集中的数看成新数集中的数进行运算时,其结果应与它们在原数集中所得到的结果完全相同;
④扩充的最小性与唯一性:要使扩充后的新数集是原数集满足以上的①、②、③原则的最小扩充,并且该扩充是唯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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