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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lim

春风可达与jzkyllcjl 不可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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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9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金瑞生 于 2024-4-9 11:03 编辑
elim 发表于 2024-4-9 00:24
还是问您的良师吧。这样可以避免意外生枝。春先生不愿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能劝劝他吗?


如此看来,是没有可达的数学定义了!所以如果要研讨极限是否可达的命题,不能仅凭自己脑子对可达的理解进行判断,在综合论坛必须首先就何为可达的数学定义达成共识,否则永远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牛头不对马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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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4-9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jzkyllcjl 的不可达是什么很明确,春氏可达作为 j氏不可达的否命题也是很明确的。26楼给所论可达性出了明确的表述,春先生回避对春氏可达的论证,是因为他发现在标准分析的框架下春氏可达不成立。

标准分析是建筑在包括 peano 公理,威尔斯托拉斯极限定义等基础上的,而春风先生客观上表现为对这些基础持有异议.

顺便提一句,在标准分析的框架下很容易证明 \(\displaystyle\lim_{n\to\infty} \{n+1,n+2,n+3,\ldots\}=\varnothing.\)
所以春风先生,金先生至少需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一阵子,以便与挺标准分析的声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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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9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elim 发表于 2024-4-9 12:30
jzkyllcjl 的不可达是什么很明确,春氏可达作为 j氏不可达的否命题也是很明确的。26楼给所论可达性出了明确 ...

老曹的不可达是很明确,因为他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否定极限理论!在否定极限理论的人眼里:极限的不可达就是极限永远完不成!您肯定了不可达等于承认了极限永远完不成。

点评

elim先生一直在解释现代数学如何定义和使用极限,为“蛇到底长了几个脚趾”打得死去活来的曹老头与春氏从来不曾谈论过这方面的话题。  发表于 2024-4-10 08:58
痛打先生的点评明显拉偏架,春风晚霞与曹氏关于极限的认知是严格对立的。而e氏与曹氏关于极限的认知才是蛇有四足和蛇五足之差异。  发表于 2024-4-9 14:29
曹老头的问题,根本在于他不懂极限理论,所以才否定极限理论。这就好比是曹老头主张蛇长了脚。而春氏的言论,不仅丝毫不触及根本,而且等效于是在说“你曹老头说蛇脚有四个脚趾,大错特错,明明是五个”,一样的荒唐  发表于 2024-4-9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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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4-9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金瑞生 发表于 2024-4-8 21:42
老曹的不可达是很明确,因为他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否定极限理论!在否定极限理论的人眼里:极限的不可达就 ...

威尔斯特拉斯的极限定义的关键,是将极限与序列的最终值(过程节点的最终位置)这两个概念严格分开,因为无穷序列没有最后一项,极限不必等于(一般不等于)序列的某项。也就是说,极限不必被序列的任何项所达到.

恰恰由于极限概念的这一严格化,第二次数学危机被化解为杞人自扰。

由以上论述, jzkyllcjl 的不可达是否定不了极限理论的。事实上,为了计算极限而构造出来的序列都是达不到极限的序列,否则直接使用等于极限的那个项就可以了。jzkyllcjl 不是简单地否定极限,而是否定无穷次操作的可实践性。

正确地应对 jzkyllcjl 的途径就是实事求是:极限不是从无穷次数值计算而得到的,而是从有限的分析推理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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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9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金瑞生 于 2024-4-9 14:49 编辑
elim 发表于 2024-4-9 13:10
威尔斯特拉斯的极限定义的关键,是将极限与序列的最终值(过程节点的最终位置)这两个概念严格分开,因为无 ...


您的也就是说的内容是您个人的私货,有被教科书所认可吗?因为从来就没有“可达”就是“达到”,“达到”就是“等于”的数学解释或定义,就像从来没有“可数”就是“数完”的数学解释或定义一样。 我们读者将“可数”理解为“数完”肯定是错误的;将“可达”理解为“达到”也同样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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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4-9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金瑞生 发表于 2024-4-8 23:14
您的也就是说的内容是您个人的私货,有被教科书所认可吗?因为从来就没有“可达”就是“达到”,“达 ...

春风可达才是没有教科书支持的私货.而我所论证的命题都是标准分析的非常简单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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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4-9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命题 \((*)\;1\not\in\{1-\frac{1}{10^n}\mid n\in\mathbb{N}^+\}\) 在标准分析的框架下的证明可以概述如下:
归纳地证明(1) \(\forall n\in\mathbb{N}\,(0< \frac{1}{10^n}< 1)\);
指出(1)等价于(2) \(\forall n\in\mathbb{N}\,(0< 1-\frac{1}{10^n}< 1)\).
另外,\(\{\frac{1}{10^n}\}\) 是严格递减的序列,0 是其下界.所以每一本介绍单调有界定理的教科书都支持\((*)\).

把(*)叫做x氐不可达与否没有重要性.(*) 是标准分析中的事实.

春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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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0 07:09 | 显示全部楼层
elim 发表于 2024-4-9 22:32
命题 \((*)\;1\not\in\{1-\frac{1}{10^n}\mid n\in\mathbb{N}^+\}\) 在标准分析的框架下的证明可以概述如下 ...

假如该命题与可达与否的讨论无关,它就没有出现的必要;假如有关也应该先给“可达”下个数学定义,并明确“可达”不是“达到”,就像“可数”不是“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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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0 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elim 发表于 2024-4-10 07:41
这个命题就是jzkyllcjl 不可达的现行数学表示.其否命题就是春氏可达的数学表示.金先生可达不可达被范副 ...

那么是否可以开辟一个“金瑞生可达与elim不可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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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4-10 07:49 | 显示全部楼层
金瑞生 发表于 2024-4-9 16:09
假如该命题与可达与否的讨论无关,它就没有出现的必要;假如有关也应该先给“可达”下个数学定义,并明确 ...


这个命题就是jzkyllcjl 不可达的现行数学表示.其否命题就是春氏可达的数学表示.可达不可达被范副,jzkyllcjl, 春先生吵了这么久,轮得着先生现在出来指点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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