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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韩永平

为什么“任意角的二等分”这样的错误还继续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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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0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书上方法怎么错了?
发表于 2017-8-21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说具体一些
发表于 2017-8-21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尺规作图本来就是以平面为前提的。平面几何讨论问题不以平面为前提有什么意义?
发表于 2017-8-21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研究你的,在新的前提下有什么新发现,那是你的事,但不能说原有的是错的。
发表于 2017-8-21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有冲突?前提都不一样,得出结果不一样是很自然的。
发表于 2017-10-24 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数学命题正确与否,与该命题的作者无关,与该命题的评价体系无关,与仅与该命题所尊循的数学公理系统相关。
发表于 2018-2-14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oolboy 于 2018-2-14 22:15 编辑

不知道有多少人听说过有一道非常古老、有名的小学生算术题“鸡兔同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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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兔同笼类问题第一次出现是在《孙子算经》的下卷中的一道算题:
    今有雉、兔同籠,上有三十五頭,下九十四足。問雉、兔各幾何?
用现代汉语表示,就是:「现在笼子里有鸡(雉)和兔子在一起。从上面数一共有三十五个头,从下面数一共有九十四只脚,问一共有多少只鸡、多少只兔子?」
在同一本书中也记载了解法:
    上置三十五頭,下置九十四足。半其足,得四十七。以少減多。
也就是说,将脚的总数九十四除以二得到四十七,然后减去头数三十五就得到兔子的数目,然后自然可以得到鸡的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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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老兄是广东人,我看他其实持有与楼主相同的观点。他说他在广东从没看到过有人把鸡同兔子关在同一笼子中的。倒是有次出差到东北,看到有人把鸭同兔子关在同一笼子中。本着“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精神,他认为“鸡兔同笼”就是一条错误的算术题。尤其是对广东人,简直是荒唐。当然,对于东北人,也许我们可以出一条“鸭兔同笼”的题还说得过去。

发表于 2018-2-15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是任意角?什么是尺规作图?在这些问题上没有共识,争论就不会有结果.
发表于 2018-2-15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从论证的角度看,任意角本质上是指全体角的集合的元的代表。即抽去具体角度值的观念意义上的角。尺规作图是符合几何公理的有限操作。
发表于 2018-2-15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韩永平 发表于 2018-2-15 04:04
您的意思是我们做角或者进一步作其平分线不用考虑具体情况,给个角就行,是不是这个意思?

我是说任意量的平分都是形式,抽象或者代数意义上的。任意平分一个数的形式是 x/2, 这里 x 是任意数亦即数代表。如果否定 x 代表任意数的合法性,那么任意数的平分就无意义了。角度的情况略微复杂些,但本质上还是依赖于角代表这一抽象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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