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im 发表于 2019-4-20 00:56

\(\large\textbf{请jzkyllcjl分析他的"数学主张"被人类数学抛弃的必然性}\)

本帖最后由 elim 于 2022-6-29 22:16 编辑

jzkyllcjl 的道理千头万绪,归根到底就是一句话:程度太低。否则他应该能够提供他被人类数学抛弃的必然性分析.

jzkyllcjl 发表于 2019-4-21 22:30

本帖最后由 jzkyllcjl 于 2019-4-21 14:39 编辑

形式主义在现行数学领域教科书泛滥。笔者提出的改革意见之后,58年来一直遭到数学界的反对;只是最近看到西安《纯粹数学与应用数学》需要省级以上的基金资助的意见后,笔者才向学校领导提出了要求。校领导答应出钱,但需经过专家审查,但半年多来,竟然得不到数学界的审查;其实笔者58年来多次请求我校与外校数学教师审查,他们都是拒绝的。拒绝的原因可以说在数学中国论坛上已经讲了。在笔者多次去北京、上海、武汉、南京都得不到结果的情况下,2007年至今的12年中,笔者在东陆论坛与数学中国发表了一万多个帖子,得到四万多次辱骂,其中也谈了他们的反对意见。他们说:“数学就是概念(例如无尽小数是实数的概念,几何基础中公理,数学基础中ZFC公理的概念)加逻辑推导;数学不是实践,实践出不了数学,物理与工程技术界实践不能改革数学;数学指导实践”。他们指责笔者是“无尽小数0.333……的猿声啼不住”;而他们是“轻舟已过万重山”。 数学界的教授们,按照已有的数学著作写出教科书,按照这些书去教学生就可以轻舟通过万重山;至于难题、怪定理以及数学在物理工程中的应用,他们不管不理。为此,笔者想过恩格斯在《反杜林论》的话:“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虽然在相当广泛的、各依对象的性质而大小不同的领域中是正当的,甚至是必要的,可是它每一次迟早要达到一个界限,一超过这个界限,它就要变成片面的、狭隘的、抽象的,并且陷入不可解决的矛盾”。当代数学界不理这些矛盾的实质就是:坚持反对唯物辩证法在数学理中的指导意义,坚持把数学研究停留在形而上学方法上的严重错误。

elim 发表于 2019-4-22 00:19

jzkyllcjl 的分析太肤浅,没有自知之明
jzkyllcjl 的道理千头万绪,归根到底就是一句话:程度太低。

jzkyllcjl 发表于 2019-4-22 19:59

本帖最后由 jzkyllcjl 于 2021-4-19 06:56 编辑

elim 发表于 2019-4-21 16:19
jzkyllcjl 的分析太肤浅,没有自知之明
jzkyllcjl 的道理千头万绪,归根到底就是一句话:程度太低。

现行教科书中提出了自然数集合的表达式 与N={ 0,1,2,3,…11,…… },并称这样的自然数集合为正常集合,提出了自然数集合与可列集的基数是 的表达符号。造成了一百多年来无法解决的连续统假设的大难题。 认真分析起来,这个集合涉及到:王宪钧在他的《数理逻辑引论》301-304 页中讲到:康托儿认为:“数学必须肯定实无穷”;“实无穷论者认为:无穷(在数学中表现为无穷集)是一个现实的、完成的、存在着的整体”的概念,这个概念是违反实践事实的概念。事实上,自然数集合就是永远写不到底的、不能被人们构造完毕的想象性质的理想数学元素。
应当提出以集合为元素无穷集合序列:
{0},{0,1},{0,1,2},…,{0,1,2,3,4,5,6,7,8,9,10,11}…… (1)
同时称这个集合序列为:全能近似自然数集合序列;其中的每一个集合都叫做现实存在的近似自然数集合;自然数集合应当是集合序列(1)的趋向(或称广义极限)性质的、无法都构造完毕的、永远达不到性质的想象性质的集合N,这样的集合N应当被叫做理想自然数集合。这个理想自然数集合N的元素个数,定义为其全能近似自然数集合序列中的各个集合元素个数序列{n+1}的广义极限+ ∞ ;由于+∞被叫做非正常实数,所以,笔者称:理想自然数集合N为非正常集合。并提出如下定义:集合元素个数为有限自然数,且集合本身不能作为集合元素的集合,叫做正常集合,否则,叫非正常集合。根据这个定义,可知:上述集合序列(1)中的集合都是现实存在的正常集合,而且正常集合有无穷多,所以就可以得到:所有正常集合组成的想象性质的理想性质的自然数集合为非正常集合。这样就消除了罗素悖伦;我们不需要为这个悖论去建立符号语言的ZFC形式公理体系。
同理, 有理数集合是与n对应的,由等于、小于n的自然数为分子分母构成正常有理数集合S(n)的序列的广义极限性理想集合;实数集合是与n对应的,由n位整数、n位小数构成的十进小数集合S(n)的序列的广义极限性理想集合;所有无穷集合的元素个数都是非正常实数 ,都不是定数,而且不能使用一一对应法则提出无穷基数。这样一来,希尔伯特1900年在巴黎在第二次国际数学年会提出的23个问题的第一个问题的 连续统假设就不能提出了,这个大难题就解决了。在此需要指出:根据数学百科全书第一卷26-28页“实无穷抽象”词条中“例如从零开始逐步产生正整数的过程)、实无穷抽象在于不管这个过程在原则上并不终结这个事实而在假定它们已经的情况下考虑这个过程的结果,即假定其客观集合已经生成”的叙述,把自然数集合看作完成了的实无穷集合的数学理论是违背事实的;“潜无穷可实现抽象”词条中对这个集合叙述中的“潜在可实现性抽象性在于不管这种过程在实现每一个联接步骤时可能的任何在空间、时间或材料方面的的困难,把每一步都看成是潜在地可实现的,”的叙述也是违背实践的(因为:无穷次操作是无法被人们实现的)。

elim 发表于 2019-4-22 21:46

楼上的语无伦次解释不了 jzkyllcjl “数学”主张被人类数学抛弃的事实。

数学难题不是“造成”的,其存在反应了人类数学认识无止境的客观事实。没有难题的数学系统必定是荒谬或不自洽的。另外,jzkyllcjl 对数学术语的混乱解读和篡改,使得他自绝于数学社会,本质上丧失了与数学社会沟通的可能性。这就是对 jzkyllcjl 数学主张泡汤的简单剖析。

jzkyllcjl 发表于 2019-4-23 06:37

elim 发表于 2019-4-22 13:46
楼上的语无伦次解释不了 jzkyllcjl “数学”主张被人类数学抛弃的事实。

数学难题不是“造成”的,其存 ...

根据数学百科全书第一卷26-28页“实无穷抽象”词条中“例如从零开始逐步产生正整数的过程)、实无穷抽象在于不管这个过程在原则上并不终结这个事实而在假定它们已经的情况下考虑这个过程的结果,即假定其客观集合已经生成”的叙述,把自然数集合看作完成了的实无穷集合的数学理论是违背事实的;“潜无穷可实现抽象”词条中对这个集合叙述中的“潜在可实现性抽象性在于不管这种过程在实现每一个联接步骤时可能的任何在空间、时间或材料方面的的困难,把每一步都看成是潜在地可实现的,”的叙述也是违背实践的(因为:无穷次操作是无法被人们实现的)。ZFC形式公理体系中的无穷集合存在公理不成立,把这个公理体系作为《数学基础》的汪芳庭著作有问题,使用这个体系中的选择公理提出的违反海涅定理的怪定理与非标准分析都是无效的。
反过来笔者称以集合为元素无穷集合序列:
{0},{0,1},{0,1,2},…,{0,1,2,3,4,5,6,7,8,9,10,11}…… (1)
同时称这个集合序列为:全能近似自然数集合序列;其中的每一个集合都叫做现实存在的近似自然数集合;自然数集合应当是集合序列(1)的趋向(或称广义极限)性质的、无法都构造完毕的、永远达不到性质的想象性质的集合N,这样的集合N应当被叫做理想自然数集合。这个理想自然数集合N的元素个数,定义为其全能近似自然数集合序列中的各个集合元素个数序列{n+1}的广义极限 ;由于 被叫做非正常实数,所以,笔者称:理想自然数集合N为非正常集合。并提出如下定义:集合元素个数为有限自然数,且集合本身不能作为集合元素的集合,叫做正常集合,否则,叫非正常集合。根据这个定义,可知:上述集合序列(1) 中的集合都是现实存在的正常集合,而且正常集合有无穷多,所以就可以得到:所有正常集合组成的想象性质的理想性质的自然数集合为非正常集合。这样就消除了罗素悖伦;我们不需要为这个悖论去建立符号语言的ZFC形式公理体系。笔者对自然数集合是极限性趋向性的达不到的理想性质的集合的论述是联系实践的论述,它消除了形式公理体系无法解决的连续统假设的大难题与海涅定理的反例。

elim 发表于 2019-4-23 10:26

jzkyllcjl 对数学术语的混乱解读和篡改,使得他自绝于数学社会,本质上丧失了与数学社会沟通的可能性。这就是对 jzkyllcjl 数学主张泡汤的简单剖析。

jzkyllcjl 发表于 2019-4-23 12:48

elim 发表于 2019-4-23 02:26
jzkyllcjl 对数学术语的混乱解读和篡改,使得他自绝于数学社会,本质上丧失了与数学社会沟通的可能性。这就 ...

我没有对数学术语的混乱解读和篡改,我在前边 引用了 数学百科全书中对实无穷 潜无穷 两个术语的解释,说明了自然数集合的应有概念,从而 消除了 连续统假设的大难题。

elim 发表于 2019-4-23 15:16

jzkyllcjl 发表于 2019-4-22 21:48
我没有对数学术语的混乱解读和篡改,我在前边 引用了 数学百科全书中对实无穷 潜无穷 两个术语的解释,说 ...

数学百科的解释你也曲解,篡改了。
非正常集合就是一个捏造。你也没有集合序列的极限的概念。其实这个概念就要用到实无穷的自然数集合。

jzkyllcjl 发表于 2019-4-23 18:53

本帖最后由 jzkyllcjl 于 2019-4-23 11:06 编辑

elim 发表于 2019-4-23 07:54
无穷集合没有绝对意义上的有限构造可行性。这就是引入无穷公理的必要性。自然数的后继概念不是用来构造自然 ...

第一,根据数学百科全书第一卷26-28页“实无穷抽象”词条中“例如从零开始逐步产生正整数的过程)、实无穷抽象在于不管这个过程在原则上并不终结这个事实而在假定它们已经的情况下考虑这个过程的结果,即假定其客观集合已经生成”的叙述,把自然数集合看作完成了的实无穷集合的数学理论是违背事实的。
事实上以集合为元素无穷集合序列:
{0},{0,1},{0,1,2},…,{0,1,2,3,4,5,6,7,8,9,10,11}…… (1)
同时称这个集合序列为:全能近似自然数集合序列;其中的每一个集合都叫做现实存在的近似自然数集合;自然数集合应当是集合序列(1)的趋向(或称广义极限)性质的、无法都构造完毕的、永远达不到性质的想象性质的集合N,这样的集合N应当被叫做理想自然数集合。这个理想自然数集合N的元素个数,定义为其全能近似自然数集合序列中的各个集合元素个数序列{n+1}的广义极限+∞ ;由于 被叫做非正常实数,所以,笔者称:理想自然数集合N为非正常集合。并提出如下定义:集合元素个数为有限自然数,且集合本身不能作为集合元素的集合,叫做正常集合,否则,叫非正常集合。根据这个定义,可知:上述集合序列(1) 中的集合都是现实存在的正常集合,而且正常集合有无穷多,所以就可以得到:所有正常集合组成的想象性质的理想性质的自然数集合为非正常集合。这样就消除了罗素悖伦;我们不需要为这个悖论去建立符号语言的ZFC形式公理体系。
第二,无穷集合的元素个数是非正常数不正常+∞。欧氏几何的平面,直线作为点集的元素个数都是非正数数∞,这些集合都不是正常集合。你的观点造成了 罗素悖论与连续统假设的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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